2026年7月3日,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举办的涉外律师香港培训班圆满完成全部既定课程,顺利结业。来自全国各省(区、市)的60名涉外律师参加了为期11天的培训。
浙江共有3名律师入选本次培训班,分别是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张凯杰、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李炜荔、浙江天册(宁波)律师事务所胡琛浩。
本次培训班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促进香港与内地律师的沟通与合作,加快培养高素质复合型涉外法治人才。
培训班采取“北京四天理论筑基+香港七天实务实训”的分段模式。6月23日至26日培训班在北京大学法学院集中授课,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局长张卫东、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出席北京阶段开班式并讲话,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秘书长刘华春主持开班式。在京期间课程涵盖习近平法治思想解读、国际商事审判、涉外法治前沿动态等内容,邀请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郭雳教授、世贸组织上诉机构原主席赵宏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郭载宇法官等知名专家学者和实务界人士授课,帮助学员夯实涉外法治理论根基。
6月27日至7月3日,培训班转赴香港进行深度实务研修,香港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香港律师会会长汤文龙、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毛乐礼、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刘长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出席了香港阶段开班式并致辞讲话。在香港期间,学员先后参访香港律师会、香港大律师公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香港投资推广署、香港廉政公署、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等机构,赴金杜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实地交流,并在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参加了模拟仲裁实训和人工智能发展前沿沙龙等活动,沉浸式了解香港普通法制度运作实践,近距离学习国际商事仲裁、跨境合规等前沿实务。
参训学员表示,通过近距离接触国际一流法律服务机构,进一步拓宽了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专业视野,加深了对普通法系运行逻辑及香港作为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功能定位的理解。
浙江省律师协会将以此次培训为新起点,持续深化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境内外联合培养机制,为浙江“地瓜经济”高质量发展输送更多具有全球视野、善办国际案件的实务型律师人才。
以下为我省3名涉外律师参加培训班学习心得。
域外法治之兴——参加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香港培训班有感
——学员 张凯杰
十一天,在北大凯原楼里被超高密度的信息知识锻造,在未名湖畔遥望博雅塔的智慧韵味,在北大燕园领略古朴沉静的旧时风光;匆匆抬头,便又在香港高等法院、廉政公署、大律师公会、香港律师会、香港大学、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等地交流学习,一幅幅独立的、交叉的图景都在昭示中国积极推动域外法治建设的方向决心和蓬勃兴盛。此次培训,获益匪浅,是为小记。
一、国家博弈中的法律作用
在北大学习期间,教授们和最高院法官高屋建瓴,或多或少都提及了大国博弈的现实情状,再展开国家应对、法律规范、律师作用的具体课程。
修昔底德在记述公元前 5 世纪伯罗奔尼撒战争时将战争不可避免的原因总结为“雅典实力的增长以及由此引起的斯巴达不可避免的恐慌”。日光之下,并无新事,现今仍然存在类似的动态变化和恐慌忧惧。只是21世纪的国家博弈已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军事对抗,而是深刻演变为秩序、规则与文化竞争。在这一背景下,法律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核心作用,既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也是避免陷入结构性冲突的关键“稳定器”。
老师们提到,通过以国际法为准绳,各国能够建设性地管裁分歧,将冲突点转化为合作点。学习、掌握并运用国际法,有助于增进彼此了解,减少猜忌,适用共同的规则化干戈为玉帛。而面对个别国家将法律武器化、滥用“长臂管辖”和次级制裁的单边主义行径,通过构建具有域外效力的法治体系,建立识别、阻断与反制机制,国家能够以法治方式理性应对霸权打压,维护自身主权和安全与发展利益。
同时,倡导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叙事蓝图,以平等、互利、共进为价值导向,保障各国主权一律平等。法律为国际社会提供了程序正义的平台与包容性的多边规则,使各国在相互尊重与互利共赢中实现和平共处,争取消解“修昔底德陷阱” 的现实土壤。
随着国家的发展,我们将部分肩负域外法治建设命题的责任。域外法治建设离不开回答国际规则的完善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不同法律体系的交流互鉴与法治共识、提供高质量涉外法律服务、创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应对新兴技术领域发展等等问题。本次培训,是新的起点和航标,指引我们向人迹罕至的波浪洪涛之处,勇敢进发!
二、一国两制的香港,中外链接的特殊节点
历史往往沿着自身惯性演化,香港环环相扣的发展进程,展现出独具一格的美感。一国两制的历史实践,大陆法系和英美法律的融合发展,香港既是中外理解互通的现实样本,更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鲜活注脚。
在国际社会建立沟通和互信过程中,香港律师会会长、事务律师(Solicitor)汤文龙先生一语中的 ,语言不是障碍 ,对制度、法律、文化的理解和诠释才是关键。
以香港大律师(Barrister)王永恺先生区分的律师制度差异为例,有别于事务律师,大律师是一个传统的、荣誉的职业,不直接接触客户,诉讼时无需秉承客户利益至上的理念,而是以协助法官发现真相、实现公正为核心要旨。制度外观的迥异令人诧异,但在更为深刻之处,对于公平正义的追寻 ,仍然是共通的底层代码。
整体而言,香港作为国际争议解决、高质量涉外法律服务的现实高地,其展现的公正、独立、效率都有引人驻足的亮点。
涉外法治的建设发展、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包括跨境法律服务合作、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企业海外拓展涉及的法律和合规服务,需要涉外法律人才具备桥接不同法律制度、商业文化及监管环境的能力。
在香港,和教授、议员、律师、仲裁机构、政府机构的交流沟通,让不同视角不断汇聚,思想碰撞更为丰富,极大拓展了学员的国际化视野。
三、求知不倦,涉外法治人才发展正当时
sidere mens eadem mutato(繁星纵变 ,智慧永恒)。
国际化进入深水区,供应链深度交错耦合、贸易争端频发、民粹主义抬头、逆全球化思潮泛起、Al技术日新月异、局部热战不断等等现实都不断在提出新的议题。人与人、国与国之间,如何真实的、真诚的彼此交流、信任,是横亘于“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的关键疑难。
作为一名涉外律师,拓宽国际化视野是必要基础,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是核心抓手,加强国际联络合作是重要方式,构建共通的制度、理念是导向路标。这些都需要我们有一颗智慧的、真诚的心灵,去告诉这个世界 ,我们可以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
十一天的课程,从燕园到香港,从课堂到现场,从观念到规则,从思辨到实践,不仅收获了知识,更是收获了友谊。“孤箭易折、众箭难摧”,在新时代涉外法治建设中,中国律师将并肩前行、守正创新、蹄疾步稳、共赴新程。
燕园夯理论 香江拓实务——涉外律师培训学习心得
——学员 李炜荔
本人系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炜荔,作为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香港培训班第一组学员,全程参与北大授课与香港实务研学,为期十一天的学习紧凑充实,既更新了涉外法治专业认知,也明晰了涉外律师服务国家开放大局的责任,收获良多。
一、燕园研学,重塑涉外法治宏观思维
在北京的理论学习阶段,课程跳出单一案件办理视角,立足国家对外开放与全球治理大局,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长臂管辖应对、国际商事审判、涉外法治体系构建等核心内容展开授课。我长期扎根浙江,服务本地大量外向型民企,日常深耕跨境投融资、商事合规业务,以往处理业务时,大多聚焦交易条款、境内外法律差异等实操细节,面对域外单边制裁、跨境法律壁垒时常思路被动,始终缺乏宏观战略层面的思考框架,时常生出恐慌。
通过系统性理论学习,我彻底跳出单纯的“办案思维”,深刻认识到涉外法律服务绝非简单的商事代理,而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权益的关键抓手。小组研讨中,各地律师纷纷分享自身业务痛点,在交流碰撞中我意识到,应对复杂国际法律风险不能只被动遵守域外规则,更要主动研判、搭建企业风险防御体系,学会用全局视角看待每一项涉外业务,真正建立起兼顾个案实操与国家利益的执业思维。同行结合跨境投融资案例剖析中外司法理念差异,也为我今后设计跨境交易架构、前置预判法律风险提供了全新理论支撑。
二、香江实训,把握数智化涉外法律服务新方向
转战香港后,课程紧贴当下国际法律服务最新趋势,采用英文授课,聚焦跨境经济安全、数字合规、涉外法律服务数字化等前沿实务议题。香港作为全球顶尖国际争议解决中心,所有课程均依托真实市场案例展开,内容落地性极强,能够直接转化到日常办案当中。
其中数智法治板块让我感触尤为深刻。如今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正全方位重塑涉外法律服务行业,企业数据出境审核、跨境证据归集、合规风险筛查等工作,都可以依托数字化工具大幅提升效率。浙江民营外贸企业数量庞大,跨境数据流转相关需求持续增长,结合自身业务经验,我清晰意识到行业变革带来的新要求:新时代涉外律师不能仅局限于吃透法律条文,更要熟练掌握智能法律工具,成长为法律专业扎实、善用数字科技的复合型人才,才能在国际化市场竞争中形成自身服务优势。同时课程系统梳理了多法域监管冲突的化解路径,针对跨境合规难点给出成套实操方案,有效解决了我平时服务出海企业遇到的诸多实操困惑。
三、实地走访,借鉴国际化法治营商建设经验
培训期间组织了多场深度实地参访,我们先后走进香港立法会、香港律师会、廉政公署、私隐专员公署、投资推广署、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以及本地头部律所办公室,沉浸式感受香港成熟完善的涉外法治生态。
在私隐专员公署,我重点学习数字经济下跨境个人数据监管完整体系,对照浙江大量外贸企业、跨境电商的数据合规刚需,梳理出一套适配中小民营企业落地执行的合规管理思路;廉政公署成熟完善的国际廉洁治理与企业调查机制,也为我协助涉外企业搭建内部风控、涉外反腐合规体系提供了全新参考。参访过程中,香港律师界对专业精神、执业伦理、程序正义的极致坚守令我深受触动。香港成熟的普通法体系、高效的跨境争议解决机制、规范化行业自律模式,为优化浙江国际化营商环境配套法律服务提供了优质参照。这也时刻警醒我,涉外执业之路,专业严谨永远优于短期商业利益,坚守底线方能行稳致远。
四、同行交流,搭建跨区域涉外法律服务协作网络
十一天朝夕相伴的学习时光,让第一组十位来自全国各省市的优秀涉外律师从陌生同行,转变为理念相通、资源互补的学习共同体。各地律师分享本地涉外业务特色、行业机遇与执业难点,各类实务思路持续碰撞。
本次学习结识了深耕能源跨境贸易、海外工程建设、自贸港法律服务、内地香港联营业务的同行,我真切感受到涉外法治领域空间广阔,各地业务赛道差异明显、资源高度互补。浙江民营经济出海需求旺盛,香港拥有接轨国际的法律服务枢纽优势,未来我们计划搭建常态化线上沟通渠道,联动海南自贸港等各地资源,整合形成跨区域服务链条,为出海企业提供一站式全流程跨境法律支持。
小组总结交流时大家达成共识,本次培训不只是个人专业能力的升级提升,更是全国涉外律师优质行业人脉的重新整合。我将牢牢把握此次学习契机,持续与各地同行保持深度联动,整合多方资源助力区域高水平对外开放。
结语
此次燕园理论筑基、香江实务研学的十一日培训,是一次理论认知与实务能力双向提升的宝贵历练。返程之后,我会把本次学到的前沿法治理论、香港成熟实务经验充分运用到浙江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当中,立足本地民营经济发展实际需求,持续精进专业能力,深化跨区域行业协作,以精细化、专业化的涉外法律服务守护企业海外发展权益,践行涉外律师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初心与使命。
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香港培训班学习心得
——学员 胡琛浩
我有幸入选全国律协组织的2026年度涉外律师香港培训班,先后在北京大学和香港参加两个阶段的集中学习、实地交流和机构参访。能够通过层层选拔参加本次培训,我深感荣幸,也深感责任重大。当前,我国正加快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对涉外律师队伍提出了更高要求。对我而言,这次培训不仅是一次业务能力提升,更是一次政治站位、职业格局和执业方法的系统再塑造。
北京阶段的课程安排紧凑、内容厚重。培训从习近平法治思想解读开始,围绕新时代涉外法治的基本立场、战略意义和实践路径展开,使我更加深刻认识到,涉外法治不是单纯的专业技术问题,而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以法治方式参与国际事务和全球治理的重要支撑。随后,课程又从经济制裁与长臂管辖、国际商事审判、涉外商事诉讼程序前沿疑难问题、跨境争议解决、内地涉外仲裁新发展、涉外律师作用等多个维度展开,既有宏观政策阐释,也有具体规则分析和实务经验分享。尤其是关于涉外商事诉讼中涉外因素识别、管辖、平行诉讼、域外送达取证、法律适用、裁判承认与执行等内容,对我日常处理跨境争议具有很强的启发意义。
香港阶段的培训则使我获得了更加直观的制度观察。通过在香港大学、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香港律师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香港大律师公会、香港投资推广署、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以及律所、廉政公署等机构的学习交流,我对香港普通法制度、律师制度、金融与合规制度、数据保护制度、立法机制以及仲裁和调解实践有了更深入的理解。香港特别行政区作为连接内地与国际市场的重要平台,兼具普通法制度优势、国际金融中心优势和成熟的争议解决资源。实地学习让我更加真切地感受到,在“一国两制”框架下,香港特别行政区在服务国家涉外法治建设、推动国际商事争端解决、助力中国企业“走出去”和吸引国际商事主体选择中国相关争议解决机制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价值。
我本人长期从事海事海商、国际贸易类争议解决业务,也办理过多起HKIAC、SIAC、LMAA、LCIA等国际仲裁案件。过去在办案中,我更多是围绕具体争议、证据、程序节点和客户目标展开工作;通过本次培训,我更加意识到,涉外律师不能只满足于“会办案”,还必须理解规则背后的制度逻辑、商业背景和国际博弈。无论是海事纠纷中的提单、租约、保函、船舶扣押与执行,还是国际贸易纠纷中的付款、制裁、合规、跨境资产追索和仲裁裁决承认执行,表面上是个案争议,背后往往牵连不同法域的法律体系、司法政策、市场信用和国际规则竞争。只有把个案办理能力放到国家涉外法治建设和国际商事规则竞争的大背景中理解,才能真正提升服务客户、服务行业、服务国家开放大局的能力。
本次培训也促使我反思自身短板。涉外法律服务不仅需要熟悉中国法,还要具备比较法视野、国际程序意识、外语表达能力和跨文化沟通能力;不仅要能处理诉讼、仲裁、调解等不同程序,还要能为企业提供前端合规、合同设计、争议预防和危机应对方案。特别是在经济制裁、长臂管辖、数据跨境、国际金融监管、人工智能与法律服务变革等新问题不断出现的背景下,涉外律师必须保持持续学习,做到既熟悉国内规则,又理解国际通行做法;既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能在复杂外部环境中提供稳健、可执行的解决方案。
通过这次学习,我更加坚定了做好涉外法律服务的职业方向。下一步,我将把培训成果转化为具体执业行动:一是继续深耕海事海商和国际贸易争议解决领域,提高在国际仲裁、跨境诉讼、裁判及仲裁裁决承认执行等方面的专业能力;二是加强对香港、新加坡及英国等境外法律制度和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的持续研究,在涉及境外法律、境外诉讼与仲裁及跨境争议解决的案件中更好发挥桥梁作用;三是积极参与各级律协组织的涉外法律服务培训、交流和研究工作,将所学所思与律师同行共享,为浙江开放型经济和企业出海提供更高质量的法律支持;四是进一步提升政治素养和大局意识,把个人专业成长融入国家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之中。
感谢全国律协、浙江省律协及北京大学给予我宝贵的学习机会。本次培训内容充实、视野开阔、收获深远。它让我更加清楚地认识到,新时代涉外律师肩负的不只是代理案件、解决纠纷的职责,更承担着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维护我国企业和公民海外合法权益、提升中国法律服务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使命。我将以此次培训为新的起点,在今后的执业中坚持专业立身、实践导向和国家站位,努力成长为业务精湛、熟悉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竞争的涉外律师,为我国涉外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来源|浙江律协
作者|宋婷婷
编辑|张博
审定|于梅、周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