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下午,浙江省国企商事调解实务研讨会在浙商涉外法律服务中心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浙商涉外法律服务中心主办,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协办。省国资委、省高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相关单位领导出席会议。
省律师协会专职副会长、浙商涉外法律服务中心理事长陈三联代表主办方对与会嘉宾的莅临表示热烈欢迎。他表示,此次研讨会恰逢“十五五”规划开局、涉外法治建设推进及《商事调解条例》施行的关键节点,意义重大。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顶梁柱”,纠纷解决关乎国有资产安全与经济稳定,商事调解的灵活、保密、关系修复等优势,与国企风险防控、商誉维护等需求高度契合。陈三联还介绍了中心成立两个月以来的运行情况,他表示,希望以此次研讨会为纽带,开启中心与各国企之间紧密合作的新篇章,助力企业行稳致远。
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主任蔡焱在致辞中指出,浙江在商事调解机制建设中走在前列,已形成“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纠纷分层化解格局。法院将持续强化对商事调解的专业指导与司法保障,推动多元解纷机制协同发展,支持国企将调解深度融入公司治理与风险防范体系,共同营造更加高效、友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构建商事纠纷解决的“浙江样板”贡献力量。
分享交流环节,省属国有企业法务风控代表结合实务工作,分享了企业运用商事调解过程中的独特考量与实际难点。三位与会嘉宾分别从国际、学界与本土视角展开深入分析与实务交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国际合伙人费佳围绕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发展趋势,重点解析“仲调联动”机制优势与和解协议跨境执行路径,结合国企跨境争议案例,分享了调解与仲裁协同的高效解纷策略。
浙大城市学院法学院兼职教授、原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郎长华聚焦《商事调解条例》,针对国企在解纷效率、权限边界、效果保障及公信力等方面的顾虑提出务实建议。
浙商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冯媛园介绍了杭州律师在商事调解组织建设、专职队伍培育、多元解纷模式等方面的实践成果,结合国企典型案例,阐释了“国企友好型”解纷生态的构建路径,助力提升企业纠纷化解效能。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陈辽敏介绍了杭州法院在“案多人少”背景下的商事调解创新探索。作为全国唯一市场化解纷试点城市,杭州已构建起以十大机制、两支队伍为核心的商事调解体系,相关经验被《商事调解条例》吸纳。未来,法院将持续强化司法确认等衔接保障,支持调解组织与企业、镇街直连对接,全力打造商事调解优选地。
省国资委二级巡视员范红在总结发言中指出,浙江国企发展质效良好,在履行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的同时,亦面临着各类纠纷化解需求。省国资委积极支持商事调解工作,鼓励国企间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纠纷,并依托公司律师全覆盖与联席会议制度提供组织保障。下一步,将着力构建“调解优先、分层递进”的国企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推动形成企业自主调、国资委协调调、司法保障调的协同格局,会同相关部门细化完善规则,为国企决策营造更清晰的制度环境。
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浙商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副理事长吴引引,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浙商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周晓钦,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唐莹琪,各省属国有企业法务风控代表等参加会议。
来源|浙江律协
作者|林庭荃
编辑|梅馨怡
审定|于梅、周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