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动态 > 优秀党建工作法展示 |中共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1+3+N”党建工作法
最新动态
优秀党建工作法展示 |中共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1+3+N”党建工作法
2025-12-0318
点击标题下「浙江律协」可快速关注
微信图片_20251014140320_429_14.jpg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充分展示全省律师行业党建特色亮点,进一步提升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水平,省律师行业党委在全行业开展了基层党建工作法和党建工作创新案例征集活动。经专家评审,并结合律师事务所依法依规诚信执业等情况,最终确定10个优秀党建工作法和5个优秀党建工作创新案例,现分15期推送相关内容为各级党组织提供启示和实践指导。本次推送的是第6期“中共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1+3+N’党建工作法”






一、实践背景

中共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成立于2004年,现有党员40名。该党支部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始终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以党的建设引领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切实提升法律服务质效,光正大所党支部立足实际、创新实践,探索形成“1+3+N”党建工作法。即“一个品牌——红光正道;三个坚持——坚持党组织领导作用,夯实政治思想建设与组织架构;坚持党组织核心作用,党建引领所建;坚持党组织堡垒作用,践行社会责任;N个层面——各党员律师多层面发挥模范作用”,高质量开展党建工作,推动律所进步、律师行业发展、社会法治完善。




二、特色做法


(一)以党建品牌为抓手

“红光正道”作为光正大所党建品牌,不仅蕴含对党的光辉历史和先进性的传承,更体现着对律所工作的重要引领。“红光”既体现着党的色彩,与“光正大”形成呼应,蕴含着党建引领下的律所在坚持正确的道路中走向发展之路的寓意。光正大所党支部以该品牌为抓手,不断明确发展方向,坚定发展信心,强化党的理论武装,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增强律所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党建工作的引领下,光正大所不断提升自身的法律服务水平和社会责任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使律所在服务群众、维护社会稳定和推动法治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微信图片_20250814194917.jpg
微信图片_20250815145223.jpg




(二)以“三个坚持”为核心

1.坚持党组织领导作用,夯实政治思想建设与组织架构

在政治建设上,党支部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建设上,党支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律师工作的殷殷嘱托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开展主题党日等活动,提高党员律师的党性修养和思想政治素质。在组织建设上,持续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夯实组织架构,有效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机制,重点聚焦发展高素质人才,逐步建立起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作用明显的党员队伍。

微信截图_20250815173401.png
微信图片_20250814195010.jpg
微信图片_20250815173225.jpg
微信图片_20250815173237.jpg


2.坚持党组织核心作用,党建引领所建

党支部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所建,将党建工作与律所建设相融合,将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律师事业发展优势,以党建促业务,实现党建与律所在组织建设、业务建设、文化建设、人才建设和公益活动等方面共融共促。党支部通过定期召开党支部会议、党员大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党员律师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通过积极与其他行业、领域的机构和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拓宽法律服务广度和深度。通过开展律所与高校联动共建机制,探索校律合作创新党建新模式,推动律所与温州大学法学院、温州理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达成校律战略合作,为律所发展建设丰富思想武装。


微信图片_20250815172546.jpg
微信图片_20250815172820.jpg


3.坚持党组织堡垒作用,践行社会责任

党支部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具有强大的组织力和凝聚力。在践行社会责任中,党支部始终坚持发挥党组织堡垒作用,引导广大律师在服务大局中以实际行动发挥作用,扎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公益活动,为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支持,不断增强广大律师的社会责任感,推动法治社会建设。

微信图片_20250815172504.jpg
微信图片_20250815173013.jpg


(三)以多层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基准

党支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升队伍素质。在思想政治学习上,党员律师带头参加党组织活动,深刻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分享学习心得,促进思想碰撞和共同进步。在业务发展上,党员律师注重知识更新和技能提升,勇于尝试新的法律服务模式和业务领域,推动律师业务向多元化、专业化、国际化方向发展。在律所发展上,党员律师积极参与重大规划和决策,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在践行社会责任上,党员律师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公益活动,利用专业知识和影响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XJJ_7419.jpg
微信图片_20250815183331.jpg
微信图片_20250814195356.jpg
微信图片_20250815173002.jpg






三、取得成效

01
有效提升党建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1+3+N”党建工作法通过明确党建工作的方向和目标,为党建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提供了基本遵循,它引导党组织和党员律师深入理解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党建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促使光正大所党支部实现党建工作全方位渗透与提升。2018年10月,光正大所党支部获评“浙江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2022年11月获评年度浙江省“三强双进”律师事务所党组织;2023年7月荣获“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02
持续推动律所高质量发展

“1+3+N”党建工作法通过强化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为律所提供政治引领和思想保障;通过加强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律所各项工作的高效开展;通过加强党员律师的思想政治教育,为律所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通过倡导业务创新,鼓励党员律师在法律服务领域积极探索和实践,为律所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03
增强公共法律服务的社会责任感,推动法治社会建设

“1+3+N”党建工作法通过强化党的领导,确保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方向正确,确保党组织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发挥引领作用,推动服务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光正大所党支部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专门成立公益委员会,精心组建由近50名党员及青年律师构成的公益律师队伍。组织党员律师及全体律师群体扎实开展公益法律活动,与永嘉县理只村(现已并入林坑村)建立长期结对帮扶机制,连续十余年为该村提供持续稳定的法律公益服务及物资捐赠,“革命老区慰问活动”取得显著成效;系统推进普法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等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常态化开展“党员到社区,共建好家园——公益法律咨询”和“红色法律微讲堂”活动,有效解决社区群众法律诉求。






四、经验启示


从“1+3+N”党建工作法的实施以及其取得的实际效果可以看出:创新发展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要注重政治方向的引导,确保党建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轨道前进;要注重组织建设,加强党员律师的管理和教育,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注重发挥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党员律师的示范引领,带动广大律师共同参与到律所发展和法治社会建设之中。今后,光正大所党支部在党建发展中将更加注重工作方法的创新,不断探索新方法、新途径,提高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实践探索,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ND


来源|浙江律协

作者|李慧慧

编辑|梅馨怡

审定|于梅、周骅


点我访问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