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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浙江省浙商涉外法律服务中心涉外商事调解员的通知
2025-08-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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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效化解境内外商事主体纠纷,加快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浙江省浙商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聘律师担任涉外商事调解员,组建专业化、国际化调解员队伍,开展国际商事调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聘条件
PART.01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或同等学历,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

(二)连续执业满5年,并有一定的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经历;

(三)掌握一门外语并可以作为工作语言,持有相关外语证书者优先录用;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热爱调解事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独立、公正办案;

(五)无不良记录,包括党纪处分、行政处罚、行业纪律处分或其他不良执业记录。



具体情况
PART.02

(一)本次选聘坚持择优入选原则,不限录用名额,全力建设覆盖多语种、多领域的涉外调解人才梯队。

(二)聘任的调解员接受中心的委派,开展涉外案件及其他商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并完成与调解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中心为调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条件,并根据案件性质、案件数量、调解情况等发放调解补贴,对表现突出的调解员给予奖励。



选聘程序
PART.03

(一)申请

请各位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律师积极报名,填写《涉外商事调解员申请表》(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并报送至各市律协,具体报送时间和方式以各市律协要求为准。


(二)审核

经中心审核并遴选通过后的申请者将列入涉外调解员拟选聘名单,未通过遴选的不专门予以回复。


(三)聘任

涉外调解员拟选聘名单中的申请者经中心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列入中心涉外调解员名册并向社会公布。



联系信息
PART.04

周晓钦   13958108728  0571-87755601

宋婷婷   13588127468  0571-88853995





END


来源|浙江律协

作者|周晓钦

编辑|梅馨怡

审定|于梅、周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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