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随着自媒体平台的快速普及,律师、律所较多地通过社交媒体、短视频、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渠道进行专业输出和品牌推广。律师行业担负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律师与律所的观点意见与立场,对社会文明秩序与公众认识都会有很大的影响。为引导律师行业自媒体行为,倡导社会正向价值观,推动律师群体成为网络空间法治精神的专业传播者,浙江省律师协会特制定《浙江省律师行业自媒体行为自律公约》,并于近日正式发布(以下简称《公约》)。
《公约》重在倡导、鼓励律师通过自媒体平台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公平正义,努力践行律师使命和社会责任,提升律师行业形象和影响力;同时公约也指出律师在自媒体平台应规范发表言论,维护律师职业形象、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让律师行业的自媒体内容客观、谨慎、理性、科学,区别于具有夸大宣传、误导公众的自媒体内容,让律师行业的自媒体更具可信度。
《公约》着重聚焦于当前律师与律所在利用自宣传过程中凸显出的诸多典型且普遍的问题,并做出了精准且明确的回应。例如,《公约》明确规定以律师身份开展商业性推广的内容须真实严谨,推广方式应得体适度,严禁虚假、误导性或夸大性宣传。《公约》也指出,对于尚在司法程序中的案件,不得借自媒体发表可能干预司法公正的观点,确保司法权威与公正不受影响。在法治宣传过程中,《公约》强调律师与律所在自媒体对于引用的事实需进行必要核实,同时在运用虚构案例解析法律原理时,应明确告知案例的虚构性质,防止产生误导。此外,《公约》还对律师、律所在自媒体上发表言论、作品、信息等行为提出了全面规范,要求律师自媒体的创作和运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自媒体平台规范规则,不得含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律师事务所需建立内部管理机制,监督本所及律师发布的内容符合公约要求。
对于违法违规运营自媒体的律师与律所,《公约》明确指出,各级律师协会将视情节采取约谈警示、限期整改等措施,并及时消除不良影响;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律师行业是一个自律性的行业,以律师与律所的名义从事影响律师行业形象的行为,需要受到行业管理的约束。自媒体是一种新兴的宣传方式,浙江省律师协会希望通过《公约》的发布和实施,让全体律师与律所认识到自媒体的行为应当符合律师的职业身份与工作使命,应当就可能对社会公众有影响的行为保持客观、公正、谨慎、理性。浙江省律师协会鼓励律师与律所通过自媒体更好地传播法治精神、提升行业整体形象、增强社会公信力、为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发挥积极的作用。
来源|浙江律协
作者|周骅
编辑|梅馨怡
审定|于梅、周骅